【原文】
入,坐于床东。众主人在其后〔1〕。西面。妇人侠床〔2〕,东面。亲者在室〔3〕。众妇人户外北面,众兄弟堂下北面〔4〕。
【注释】
〔1〕众主人:谓主人的庶昆弟,于死者则为众子。
〔2〕妇人侠床:妇人,主人和众主人的妻妾们。侠床,侠通夹,在床西边,与男子相对,故曰侠床。
〔3〕亲者在室:亲者,指服齐衰及大功者,包括死者的父兄及孙男,以及在室内的死者的姑、姊妹、女子子和孙女等。
〔4〕众妇人户外北面,众兄弟堂下北面:众妇人、众兄弟,在此是泛指小功以下亲属而言,既包括同姓,也包括异姓姻亲。户外,谓室门外。
【翻译】
主人入室,坐在尸床的东边。众主人站在主人的后边。主人和众主人都面朝西向着尸。妇人们在床的西边与男子夹床相对,都面朝东向着尸。凡大功以上亲属都在室中。小功以下众妇人在堂上室门外面朝北而立,小功以下众兄弟则在堂下面朝北而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