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小臣又请媵爵者〔1〕。二大夫媵爵如初〔2〕。请致者。若命长致〔3〕,则媵爵者奠觯于篚,一人待于洗南。长致,致者阼阶下再拜稽首。公答再拜。洗象觯,升实之,坐,奠于荐南,降。与立于洗南者二人皆再拜稽首送觯。公答再拜。
【注释】
〔1〕小臣又请媵爵者:上文说君命媵爵者二人皆致酒(第11节),君用其中一觯酬宾,故现在君席前还奠有一觯;若前时君只命一人致酒,那么君酬宾后,席前已无觯,而君下面将向卿进酬酒,因而小臣即此时又请媵爵者。又燕礼君举酬酒凡三:前酬宾一,下将酬卿二,后又酬大夫三。三酬则须三觯,而此时君前或仅有一觯,或已无觯,故必于此时再媵觯于君,所以小臣又请媵爵者。
〔2〕二大夫媵爵如初:案此二大夫即前之二下大夫。既仍用前之二下大夫而小臣又请之者,礼重慎,且体现尊君命之意。
〔3〕若命长致:案前曰“若君命皆致”(第11节),是君席前还有一觯,故此时只命媵爵者中的长者致酒即可;然前既言“若”,则是不定之辞,若前只命长致,则此时当命二人皆致,总计君席前当先后奠足三觯酒,以备君三次酬酒所用。
【翻译】
小臣又向君请示命谁为媵爵者。得君命后,二位下大夫仍像当初一样地向君媵酒。小臣又向君请示:命二大夫中的一人,还是两人向君致酒。如果君命二大夫中的长者致酒,那么媵爵者把觯放入篚中之后,就由一人在洗的南边待立,而由长者向君致酒。致酒者来到阼阶下向君行再拜稽首礼,以答谢君命。君回再拜礼。于是致酒者洗象觯,洗毕升堂酌酒,到君席前坐下,把觯放在脯醢的南边,然后下堂。下堂后,与站在洗南的媵爵者一起行拜送礼,二人都向君再拜稽首。君回再拜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