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射马升,命取矢。负侯许诺。司马降,释弓反位。小臣委矢,司马师乘之,皆如初。司射释弓视筭如初。释获者以贤获与钧告如初,复位。
案此节详可参看第28、29节。
【翻译】
司马升堂,命令负侯者和小臣取矢。负侯者答应。司马下堂,到次中放下弓,返回原位。小臣把矢放在楅上,司马师四支四支地数矢,礼仪都同当初一样。司射到次中放下弓,然后到中的南边察看释获者数筭,礼仪也同当初一样。释获者把胜方所多获的筭或上下射获筭均等的情况向君报告,礼仪也同当初一样,报告完毕,释获者返回原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