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乃反哭。入,升自西阶,东面。众主人堂下,东面,北上。妇人入,大夫踊〔1〕,升自阼阶。主妇入于室,踊,出,即位,及丈夫拾踊三〔2〕。宾吊者升自西阶〔3〕,曰:“如之何!”主人拜稽颡。宾降出,主人送于门外,拜稽颡。遂适殡宫〔4〕,皆如启位〔5〕。拾踊三。兄弟出〔6〕,主人拜送。众主人出门,哭止。阖门。主人揖,众主人乃就次。
【注释】
〔1〕大夫:“大”当作“丈”。
〔2〕丈夫:此处谓主人。
〔3〕宾吊者:谓众宾之长。
〔4〕遂适殡宫:案这是在祖庙哭罢,又回殡宫哭。
〔5〕启位:即启殡时所在之位。
〔6〕兄弟:是指服小功以下者,及同姓而异门(即非同财共居)服大功者。
【翻译】
于是又从墓地返回祖庙而哭。主人入庙,从西阶升堂,面朝东而立。众主人在堂下西阶前面朝东而立,以北边为上位。妇人入庙,这时主人和众主人踊,妇人从阼阶升堂。主妇进入室中而踊,然后出来,在阼阶上就位,与主人交替各三踊。宾中的吊唁者从西阶升堂,致吊辞说:“再也见不到你了,真是无可奈何啊!”宾吊毕下堂退出,主人送宾到门外,以头触地行拜礼。接着大家又去殡宫,各自站到启殡时所在的位置上而哭。主人与主妇又交替各三踊。兄弟们退出,主人拜送。接着众主人出门,停哭。这时关上庙门。主人揖请大家就次,然后和众主人各自就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