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从祖祖父母、从祖父母〔1〕。报。
从祖昆弟〔2〕。
从父姊妹〔3〕。
孙适人者。
为人后者为其姊妹适人者。
为外祖父母。[传曰]何以小功也〔4〕?以尊加也。
从母〔5〕。丈夫、妇人报〔6〕。[传曰]何以小功也?以名加也〔7〕。外亲之服皆缌麻也〔8〕。
夫之姑、姊妹,娣姒妇〔9〕。报。[传曰]娣姒妇者,弟长也〔10〕。何以小功也?以为相与居室中〔11〕,则生小功之亲焉。
大夫、大夫之子、公之昆弟为从父昆弟、庶孙〔12〕、姑、姊妹、女子子适士者。
大夫之妾为庶子适人者〔13〕。
庶妇〔14〕。
君母之父母,从母〔15〕。[传曰]何以小功也?君母在则不敢不从服,君母不在则不服。
君子子为庶母慈己者〔16〕。[传曰]君子子者,贵人之子也。为庶母何以小功也?以慈己加也〔17〕。
【注释】
〔1〕从祖祖父母、从祖父母:案父亲的伯父伯母、叔父叔母为从祖祖父母;父亲的伯父、叔父之子为从祖父,其妻则为从祖母。
〔2〕从祖昆弟:从祖父母之子,于己为从祖昆弟。
〔3〕从父姊妹:伯父、叔父之女,于己为从父姊妹。
〔4〕何以小功也:案外亲之服皆缌,而此为外亲服小功,故问之。
〔5〕从母:母之姊妹,即今姨母。
〔6〕丈夫、妇人报:丈夫、妇人即外甥、外甥女,是姨母和外甥、外甥女互相为服。
〔7〕以名加:案从母本当服缌麻,因有“母”名,故加一等。
〔8〕外亲之服皆缌麻:外亲,妻族、母族皆外亲,即异姓姻亲。
〔9〕娣姒妇:兄之妻为姒,弟之妻为娣,即今所谓妯娌。
〔10〕弟长:即少长。
〔11〕相与居室中:即居住在一起。妇人对于夫的兄弟为避嫌,本无服,对于兄弟之妻自亦无服,这说明娣姒本无相为服之义,而此经又说服小功,则是因为居住在一起之故。若娣姒不居住在一起,则亦不相为服,此服只由共居而生。
〔12〕从父昆弟、庶孙:这是指为士者。
〔13〕庶子:此指君的庶女。
〔14〕庶妇:这是指舅姑(公婆)为庶妇服。
〔15〕君母之父母,从母:君母,父之嫡妻。从母,君母之姊妹。
〔16〕君子子为庶母慈己者:君子,指大夫及公子(诸侯嫡长子以外之子);君子子,指君子的嫡妻之子。庶母慈己者,谓君子之妾抚养己者。
〔17〕以慈己加:案本服为缌,因慈己加至小功。
【翻译】
是为从祖祖父母和从祖父母所服。从祖祖父母和从祖父母也以服小功相报。
是为从祖兄弟所服。
是为从父姊妹所服。
是为已出嫁的孙女所服。
是作为宗子后继人的支子为自己已出嫁的姊妹所服。
是为外祖父、外祖母所服。[传曰]为外祖父、外祖母为什么服小功呢?因为他们是母所至尊的人,所以为他们加一等丧服而服小功。
是外甥和外甥女为从母所服。从母也对外甥和外甥女以服小功相报。[传曰]为从母为什么服小功呢?因为从母有母名,所以加一等丧服而服小功。凡属外亲,本服都服缌麻。
是妻为夫的姑、姊妹和为娣姒所服。夫的姑、姊妹和娣姒也服小功以相报。[传曰]娣姒,就是弟的妻和兄的妻。为娣姒为什么服小功呢?因为她们居住在一起,所以生出小功之亲来。
是大夫、大夫之子和诸侯的兄弟为从父兄弟、庶孙和嫁给了士的姑、姊妹、女子所服。
是大夫的妾为大夫的已出嫁的庶女所服。
是舅姑为庶子之妇所服。
是妾子为嫡母的父母和嫡母的姊妹所服。[传曰]妾子为什么要为嫡母的父母和姊妹服小功呢?嫡母在,就不敢不从嫡母而服。如果嫡母不在了,就不服了。
是君子的嫡妻之子为抚养自己的庶母所服。[传曰]君子之子,是贵人之子,为什么为庶母服小功呢?因为庶母曾抚养自己,所以为她加一等丧服而服小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