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衰三升,三升有半,其冠六升。以其冠为受〔1〕,受冠七升。
齐衰四升,其冠七升。以其冠为受,受冠八升。
衰四升有半,其冠八升。
大功八升若九升,小功十升若十一升。
【注释】
〔1〕以其冠为受:参见第5节。
【翻译】
用作斩衰的布,有三升的,有三升半的。斩衰的冠用六升布。葬后,依照冠布的升数来受衰,葬后所受冠用七升布。
齐衰用四升布,冠用七升布。葬后依照冠布的升数来受衰,葬后所受冠用八升布。
衰用四升半布,冠用八升布。
大功衰的布有八升的及九升的。小功衰的布有十升的及十一升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