仪礼

《仪礼》是儒家礼学最早也是最重要的著作,不仅对于研究儒家的礼学,而且对于研究古人的思想、生活和伦理道德观念等等,都有重要意义。全书共十七篇,在唐朝以前被尊为“礼经”,内容涉及士冠、士昏、士相见、乡饮酒、乡射、燕礼、聘礼、觐礼、丧礼等,是中国最早最全面的关于政治社会生活礼仪的典籍,涉及上古贵族生活的各个方面,是研究先秦政治社会文化历史的基础核心经典。
《记》。士昏礼。凡行事必用昏昕,受诸祢庙。辞无“不腆”、无“辱”。挚不用死。皮帛必可制。腊必用鲜,鱼用鲋,必殽全。

【原文】

《记》。士昏礼。凡行事必用昏昕〔1〕,受诸祢庙〔2〕。辞无“不腆”、无“辱”〔3〕。挚不用死〔4〕。皮帛必可制〔5〕。腊必用鲜〔6〕,鱼用鲋〔7〕,必殽全〔8〕

【注释】

〔1〕用昏昕:昕,黎明。使者即媒人用昕时,婿迎妇用昏时。

〔2〕受诸祢庙:谓在祢庙中通过占卜受命于先父之神灵而后行事。

〔3〕辞无“不腆”、无“辱”:腆,丰厚。辱,玷污。“不腆”、“辱”,都是一些客套话。这句意思是不说这一类的客套话,目的在于教女以正直、诚信事人。

〔4〕挚:此指雁。

〔5〕皮帛必可制:皮,俪皮。帛,束帛。可制,可制为衣物,此亦是教妇以诚信之义。

〔6〕腊必用鲜:鲜,新,取夫妇日新之义。

〔7〕鱼用鲋:鲋,即鲫鱼,取夫妇相依附之义。

〔8〕必殽全:谓豚俎的骨体全而不折,取夫妇全节无亏之义。

【翻译】

《记》。士婚礼。凡是有关婚礼的事,一定要在黄昏或黎明的时候进行,一定要在祢庙中通过占卜向先父请示、接受了先父的命令才敢去做。男家派使者向女家赠送聘礼的时候,不说“礼物不丰厚”等表示谦虚的话;女家主人接待男家来宾,也不说“有辱大驾”之类的客套话。使者和婿到女家去用作见面礼的雁不能是死的。作为礼物赠送的俪皮和束帛,一定要可用来制作衣服。兔腊一定要用新鲜的,鱼要用鲋鱼,豚俎的骨体必须全而不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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