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纳征,执皮,摄之内文〔1〕,兼执足〔2〕,左首。随入,西上〔3〕,参分庭一在南〔4〕。宾致命,释外足见文〔5〕。主人受币〔6〕。士受皮者自东出于后〔7〕,自左受,遂坐,摄皮,逆退,适东壁。
【注释】
〔1〕摄之内文:摄,折叠。文,皮毛上的花纹。
〔2〕兼执足:谓并用两手,以分别抓住鹿皮的前后足部。
〔3〕上:指鹿皮的头部。
〔4〕参分庭一在南:意思是若将庭南北三分,在当南部参分之一处。
〔5〕释外足见文:意谓松开鹿皮的两只朝外的足,使皮的毛纹展现出来。
〔6〕币:即玄束帛。
〔7〕士:主人的属吏,主人为上士,此为中士或下士。
【翻译】
男家派使者到女家纳征时,鹿皮的拿法是,把它从中脊处对折起来,将毛纹折在里边,两手分别抓住鹿皮的前后足部,使鹿皮的头部朝左。拿鹿皮的两个人前后相随进入庙门,使鹿皮的头部朝西,入庙后在当庭南部三分之一的地方并排而立。宾向主人致辞后,执皮人将鹿皮朝外的两只足松开,将皮的毛纹展现出来。与此同时主人接受了宾所赠送的束帛。负责接受鹿皮的士从东边过来,从执皮者的身后来到执皮者左边接过鹿皮,接着就地坐下,将鹿皮折叠起来,然后按照与来时的先后相反的顺序,退回到东墙那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