仪礼

《仪礼》是儒家礼学最早也是最重要的著作,不仅对于研究儒家的礼学,而且对于研究古人的思想、生活和伦理道德观念等等,都有重要意义。全书共十七篇,在唐朝以前被尊为“礼经”,内容涉及士冠、士昏、士相见、乡饮酒、乡射、燕礼、聘礼、觐礼、丧礼等,是中国最早最全面的关于政治社会生活礼仪的典籍,涉及上古贵族生活的各个方面,是研究先秦政治社会文化历史的基础核心经典。
期而小祥,曰:“荐此常事。”又期而大祥,曰:“荐此祥事。”中月而禫。是月也吉祭,犹未配。

【原文】

期而小祥〔1〕,曰:“荐此常事〔2〕。”又期而大祥,曰:“荐此祥事〔3〕。”中月而禫〔4〕。是月也吉祭,犹未配〔5〕

【注释】

〔1〕期而小祥:期,即期年,也就是一周年。小祥,人死一周年祭名。

〔2〕常事:谓期年而祭,是礼之常,故称小祥为常事。

〔3〕祥事:大祥之事。大祥,人死二周年祭名。

〔4〕中月而禫:中,犹间。禫,音dàn,祭名,与大祥间隔一月。自丧至此,凡二十七月。

〔5〕是月也吉祭,犹未配:是月,即禫祭之月。吉祭,谓四时之祭,即按四时节令应为父祖举行的祭祀。未配,尚未以死者的亡妻配祭。

【翻译】

人死一年而举行小祥之祭,祭时的祝辞不同于祔祭的是有这样一句话,说:“进献祭物于此常事。”又过一年而举行大祥之祭,大祥祭的祝辞不同于祔祭的是有这样一句话,说:“进献祭物于此祥事。”大祥祭后隔一个月而举行禫祭。在举行禫祭的这个月里如果遇有吉祭,还不能把死者的先亡之妻与死者配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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