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有司彻〔1〕,埽堂。司宫摄酒〔2〕。乃燅尸俎〔3〕。卒燅,乃升羊、豕、鱼三鼎,无腊与肤。乃设扃鼏,陈鼎于门外如初。乃议侑于宾,以异姓〔4〕,宗人戒侑。侑出,俟于庙门之外。
【注释】
〔1〕有司彻:有司,谓司马、司士、宰夫之属。彻,谓彻馈尸之食,如菹醢四豆、五俎、四敦、两铏、四瓦豆等等,凡祭时陈于室中者皆是。案此篇是《少牢馈食礼》的下篇,因下篇的开头是“有司”二字,即以为篇名。亦有以“有司彻”三字为篇名者。
〔2〕摄酒:即将酒搅和一下,以示整顿一新。
〔3〕乃燅尸俎:燅,音xún,温。即把尸俎上的牲肉放到爨(灶)上镬中加加温。
〔4〕议侑于宾,以异姓:侑,尸之辅,其职为辅尸行礼事,且劝侑尸享食。尸之侑,相当于宾之介。这是择异姓宾客中的贤者以为侑。之所以用异姓,是表示“广敬”,也就是说不仅同姓、而且异姓都敬尸。
【翻译】
有司们把馈飨尸用的食物、祭器都彻下,并把堂打扫干净。司宫把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