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有襚者〔1〕,则将命。摈者出请,入告。主人待于位〔2〕。摈者出告须〔3〕,以宾入。宾入中庭,北面致命。主人拜稽颡。宾升自西阶,出于足,西面,委衣,如于室礼,降,出。主人出,拜送。朋友亲襚,如初仪,西阶东北面哭,踊三,降。主人不踊。襚者以褶〔4〕,则必有裳,执衣如初。彻衣者亦如之,升降自西阶,以东〔5〕。
【注释】
〔1〕有襚者:案远道的人或有小敛后才赶到的,故此时方襚。
〔2〕待于位:即阼阶下之位。
〔3〕须:亦待。
〔4〕褶:是一种用帛做的夹衣,有表有里而当中不填絮,其上衣如袍而短,故下必有裳,乃成一称。
〔5〕以东:案彻衣以东,藏以待大敛时用之。
【翻译】
如果小敛后有人来向死者赠衣,就要由摈者传命。摈者先出门请问宾来何事,然后入内向主人报告。主人在阼阶下等待宾。摈者出去告诉宾主人正在等待他,然后引宾入内。宾入门来到中庭,面朝北致吊唁辞。主人以头触地行拜礼。宾从西阶升堂,从尸足的北边转到尸的东边,面朝西而立,把所赠的衣放在尸东边床上,如同尸在室中时的礼仪一样,然后下堂,退出。主人出门,行拜礼相送。如果有朋友来赠衣,礼仪同小敛前尸在室中时一样。朋友赠衣毕,要到西阶上面朝东北而哭,哭毕三踊,而后下堂。主人不踊。襚者如果赠送褶衣,那就一定要连带有裳,衣服的拿法也同当初一样。彻衣者也是这样拿衣,升堂、下堂都从西阶,衣服彻到东边存放起来,以备大敛时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