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主人奉尸敛于棺〔1〕,踊如初,乃盖。主人降,拜大夫之后至者〔2〕,北面视肂〔3〕。众主人复位。妇人东复位。设熬,旁一筐,乃涂〔4〕。踊无筭。卒涂,祝取铭置于肂〔5〕。主人复位,踊,袭。
【注释】
〔1〕主人奉尸敛于棺:案士举之,主人、众主人,主妇及众妇奉之。此言主人,明所统。棺在肂中,敛尸于棺就叫做殡。
〔2〕主人降,拜大夫之后至者:主人亦降西阶下而拜(参见第20节)。大夫之后至者,即上节所云“有大夫则告”者。
〔3〕北面视肂:案因为将要涂棺(详下),主人一定要亲临而视之。
〔4〕涂:谓以树枝覆盖棺上,用泥涂之,以防火。
〔5〕祝:此为周祝。
【翻译】
士抬着尸,主人和众主人以及妇人们在两旁捧着尸,将尸放入棺中,然后主人踊,踊的次数如同迁尸到阼阶上的时候一样不限。踊毕把棺盖上。主人从西阶下堂,向后到的大夫行拜礼,然后升阶面朝北察看埋棺处。众主人回到阼阶下原位。妇人们也回到东边阼阶上原位。把经过焙炒的黍稷撤在棺四周,每边撤一筐,接着在棺上堆放树枝,然后用泥涂封起来。这时主人踊,踊的次数不限。棺涂封好之后,周祝把铭取来放置在埋棺处的前面。主人回到阼阶下原位,踊,踊毕穿上左衣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