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尸出,侑从。主人送于庙门之外,拜。尸不顾。拜侑与长宾亦如之。众宾从。司士归尸、侑之俎。主人退。有司彻〔1〕。
【注释】
〔1〕有司彻:案凡堂上、堂下之荐、俎及几、筵、器物之属皆彻之。
【翻译】
尸出庙,侑跟从尸出庙。主人送尸、侑到庙门外,向尸行拜礼。尸不回顾而去。向侑和长宾行拜礼也是这样。众宾跟从长宾出庙。司士把尸、侑的牲俎分别送到他们家中。主人退去。有司们把堂上堂下的荐、俎、庶羞以及所用器物都彻去。